A. 雇主在经济上有能力雇用外佣。一般而言,雇主须有不少于每月15,000港元的家庭入息,或有相当数额的资产,以支付在整个合约期内雇用一名外佣;
B. 外佣须与雇主订立标准雇佣合约(ID-407);
C. 外佣只须为雇主履行标准雇佣合约(ID-407)所订明的职责;
D. 外佣在港期间不得替他人担任职务;
E. 雇主须向外佣支付不低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容许工资港币4,870元的薪金。如没有提供食物给外佣,约定的食物津贴金额不得少于每月港币1,236元;
F. 外佣只能在合约地址工作和居住;
G. 雇主须为外佣提供适当的居所及合理的私隐;
H. 雇主与外佣之间的关系真实性毋庸置疑;
I. 雇主及外佣没有已知的不良记录;
J. 雇主必须是居于香港的香港居民。
雇主责任
A. 每月最低工资为港币4,870元
B. 每7天最少休息1天
C. 法定假日-外佣在服务3个月后,每年可享有至少13天法定假日
D. 年假-外佣在服务12个月后,每年可享有最少7天的带薪年假
E. 生病或受伤(无论是否与工作有关)的医疗费用和病假
F. 法定劳工保险/保护
G. 机票、膳食和交通补贴; 和/或遣散费和长期服务福利
H. 某些领事馆要求雇主为外佣提供足够的衣服,以应付寒冷的月份,因为大多数外佣一般来自热带国家,没有冬装,也缺乏日常必需品。
I. 雇主须与外佣协商在其受雇期间是否提供食物,如不提供食物, 雇主须给予外佣每月最少港币1,236元的膳食津贴。
J. 雇主应在雇佣合约所载的地址为外佣提供住宿。 外佣的工作范围和地点以履行家务和合约规定的地址为限。任何其他安排都被认为是非法的。
薪资
最低工资(MAW)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定的为每月港币4,870元
休息日-每7天期间最少1天休息日
法定假日
外佣在服务3个月后,每年可享有至少13天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
农历新年年初一
农历新年年初二
农历新年年初三
清明节
劳动节(5月1日)
佛诞
端午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
中秋节后的第二天
重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10月1日)
冬至或圣诞节(由雇主决定)
年假-外佣在服务12个月后,可享有每年最少7天的带薪年假
服务年期 | 年假天数 |
1 | 7 |
2 | 7 |
3 | 8 |
4 | 9 |
5 | 10 |
6 | 11 |
7 | 12 |
8 | 13 |
9 及以上 | 14 |
终止雇佣关系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或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终止合约。
雇主应结清拖欠外佣的所有工资及其他款项,最好透过银行付款,并索取所有款项的收据。
雇主须在合约终止后七日内,以书面通知入境事务处外籍家庭佣工组(ID-407E)。
外佣应与雇主结清所有帐目,并确保在签署收据前已支付所有款项。
外佣须在合约终止后七日内,以书面通知入境事务处外籍家庭佣工组(ID-407E)。
长期服务金-不论年龄,为雇主服务满5年的外佣,均可获得100%的长期服务金,计算方法如下:
月薪 × 2/3 × 服务年期
注:在不完整年度内提供服务的付款应按比例计算。